8日,全國人大常委會批準增加6萬億元地方政府債務限額置換存量隱性債務。下午4時,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舉行新聞發布會,財政部部長藍佛安對新增地方債限額等化債工作進行了介紹。
新增6萬億地方政府債務限額分3年安排
增加的6萬億地方政府債務限額分3年安排,2024—2026年每年2萬億支持地方用于置換各類隱性債務。
將直接增加地方化債資源10萬億元
從2024年開始,我國將連續五年每年從新增地方政府專項債券中安排8000億元,專門用于化債,累計可置換隱性債務4萬億元。再加上這次全國人大常委會批準的6萬億元債務限額,直接增加地方化債資源10萬億元。 同時也明確,2029年及以后到期的棚戶區改造隱性債務2萬億元,仍按原合同償還。
化債壓力大大減輕
2028年之前,地方需要消化的隱性債務總額從14.3萬億元大幅下降至2.3萬億元,化債壓力大大減輕。
化債工作思路作了根本轉變
當前一些地方隱性債務規模大、利息負擔重,不僅存在“爆雷”風險,也消耗了地方可用財力。在這種情況下,實施這樣一次大規模置換措施,意味著化債工作思路作了根本轉變。
置換后五年累計可節約6000億元左右
這次置換,近三年密集安排8.4萬億元,顯著降低了近幾年地方需消化的隱性債務規模,讓地方卸下包袱、輕裝上陣。同時,由于法定債務利率大大低于隱性債務利率,置換后將大幅節約地方利息支出。估算五年累計可節約6000億元左右。
擴大專項債券發行規模
積極利用可提升的赤字空間。擴大專項債券發行規模,拓寬投向領域,提高用作資本金的比例。
繼續發行超長期特別國債
繼續發行超長期特別國債,支持國家重大戰略和重點領域安全能力建設。
加大力度支持大規模設備更新,加大中央對地方轉移支付規模
加大力度支持大規模設備更新,擴大消費品以舊換新的品種和規模。
加大中央對地方轉移支付規模,加強對科技創新、民生等重點領域投入保障力度。